贵州印发实施意见:探索智慧农业在丘陵山区的应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用地“宜机化”试点面积逐步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水稻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茶菜果药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初步改善。
到2025年,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310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用地“宜机化”整治覆盖现有500亩以上坝区和重点特色作物连片种植区。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实现全面发展。力争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茶菜果药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500亩以上坝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农机装备创新体系。以贵州省重点特色经济作物和经果林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为研发目标,解决无机可用、无好机用、农机农艺不配套的现实需求。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引进改造和原创设计相结合,大中型与小型农机相结合,支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山地农机装备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由企业、高校、研究所、推广站、专业合作社等组成的山地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推广和应用深度融合;构建覆盖相关技术体系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实施意见》还指出,加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特色优势产业所需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大力支持绿色高效设施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支持引进适用、高性能、智能化、特色和多功能农机新装备新技术,坚持大、中、小农机具并举,坚持坝区、坡耕地分类推广,促进农机农艺有效融合。探索智慧农业在丘陵山区的应用。
实施农用地“宜机化”整治。加快制定丘陵山区农用地“宜机化”整治技术标准,加大集中连片农用地“宜机化”整治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机耕道、生产便道、下田坡道、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纳入项目重点实施内容、重要验收标准。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农用地“宜机化”整治。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农用地“宜机化”整治投入力度。
改善农机作业配套条件。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加强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和维修网点建设,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机存放难、下田难和维修难问题。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将机耕道、生产便道、田间道路等优先纳入500亩以上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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